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

偷書賊

本書中的主角,「偷書賊」是位個性特別、可愛而有趣的小女孩,書中的情節也都環繞在主角「莉賽爾」的身上。整部故事的劇情可以說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縮影,並且透過第三人稱視點──死神,將故事中戰爭的無情以及人性的醜陋給表達出來。

主角於故事開始,便接連失去親人,一本於弟弟葬禮中偷撿到的書,莉塞爾展開了她偷書賊的一生。只能靠著拾獲的書本,保留對親人最後僅有的回憶,即便第一本「偷」的書《掘墓工人完全手冊》,為了要能夠看懂書中的內容,原本目不識丁的莉賽爾也開始學習認字,自此,書與文字不再只是他生活的一部份,反而成了她生命的全部,對莉塞爾來說,一本又一本的書無非是一種救贖。

當莉賽爾剛到寄養家庭時,它對任何人都是恐懼以對,一開始,甚至是抗拒。但是很快的,漢斯(養父)就藉由莉賽爾每夜被驚醒後的短暫時光,教她讀「掘墓工人手冊」而他們彼此之間的信任,也從此時開始建立。漢斯是修伯曼家的支柱,他有著一雙銀灰色的眼睛,和無私的愛。羅莎‧修伯曼,她是莉賽爾的養母。她是個髒話滿嘴的女人,「母豬」就是莉賽爾的代名詞,但是,正因為如此,我覺得她對每個人,尤其是親人,是充滿愛的,當莉賽爾到家的第一天,她說什麼也要讓她洗澡;當猶太人麥克斯做下來那一剎那,她二話不說舀了一碗豌豆湯給他;丈夫被派往戰場的夜裡,她將丈夫心愛的樂器牢牢綁在身上。

而莉賽爾與魯迪之間的友情,令人相當羨慕,他們之間不需要太多的言語,就能了解彼此在想些甚麼,兩人總是一起行動,不需要理由及多餘的解釋,那麼的自然,相處之間沒有虛偽與做作,有的只是誠摯的友誼。當我看到莉賽爾在魯迪冰冷的嘴巴上輕輕一吻,讓我深為動容,好像許多事平時都有機會可以做,是那麼稀鬆平常,可是我們卻往往都要在臨危之際,一切都為時已晚時,才懊悔不已,悔恨當初為何不及早完成,這道理人人都曉得,但是能謹記在心不讓自身後悔的卻是極少。

其中,書中有一段提到:死神跟大多數的人一樣極度厭惡戰爭,因為那會讓他的工作量大增,一次得收集兩三百個靈魂穿梭在天堂、地獄、人間,真把他給忙壞了!那句「人類,真的很會找死!」貼切又真實,書中充滿很多這一類的黑色幽默。中間偶爾穿插的他自己的想法,讓人感覺到好笑。雖然最後的結局,近乎所有的人都死亡,是個很悲慘的結果,但卻不讓人討厭。故事中的戰爭殘酷、生離死別,透過死神豐富的感情,以第三者的角度描繪,讓我不捨劇中的每一事物。

人類的故事與文字,為何如此矛盾,同時能展現善與惡的並存呢?這其中,是因為正義使然,還是因為人們之間,最終具有的同理心?我想,或許是這些人了解到,在這個世界上,沒有所謂血統的差異。何必用血統如此膚淺的東西,來衡量一個人的價值?每個人都有他的獨到之處,只要放下成見,以平等的眼光來對待每一個人,大家都是世界上一個獨一無二的個體,一個無法替代的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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